预付款保函:又称还款保函,是指担保人(银行)根据申请人(合同中的预收款人,通常情况下是出口商)的要求向受益人(合同中的预付款人,通常是进口商)开立的,保证一旦申请人未能履约或未能全部履约,将在收到受益人提出的索赔后向其返还该预付款的书面保证承诺。
质量保函:也称为 “维修保函”,是指应供货方或承建人申请,向买方或业主保证,如货物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而卖方或承建人又不能依约更换或修理时,按买方或业主的索赔予以赔偿的书面文件。
保函有效期
起始日期:一般与基础合同的生效日期或委托人开始履行义务的日期相关联,也可能根据双方约定为某个具体日期,表明保函从该日起开始生效,担保人开始承担担保责任。
截止日期:规定保函失效的具体日期,通常与基础合同的履行期限相关,如工程竣工日期、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日期等。在截止日期之后,保函自动失效,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保函类型涵盖广泛:包括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诉讼保函、解封保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