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可拆分流转,支付属性增强。票据可拆分是新一代票据业务系统的重要创新功能。出票人既可以签发固定金额的票据,也可以签发以标准金额,小单位为 0.01 元票据组成的票据包。拆分后的票据包可根据实际需求持有或继续拆分办理贴现、质押、背书转让等业务。
不得转让标记撤销。原被背书人可申请发起对“不得转让”标记的撤销申请。因误操作而将票据标记为不得转让,在ECDS系统中或许只能哑巴吃黄连,默默守护或是联系承兑人提前兑付,这一问题在新系统中终于得到了解决。
企业信息报备,用票更。参与者服务机构在为企业开通票据业务权限前,应向票交所报备企业名称、社会信用代码、结算账户等信息。票交所校验通过后,接入机构才可以为企业提供票据业务服务,从源头防止企业信息被冒用。
票据贴现是企业收款人或持票人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款支付给收款人的一项银行授信业务。票据一经贴现便归贴现银行所有,贴现银行到期可凭票直接向承兑人收取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