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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1-25 05:04:01 26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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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押

    个人贷款业务咨询

    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质押

    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保证

    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是指贷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购房屋产权的基础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人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当前,一般要求所购房屋的开发商为担保人。

    贷款的房贷是否需要贷款担保人,银行一般从贷款风险方面考虑,主要是看借款人的条件。比如借款人各方面条件均比较理想,收入高、职业稳定、信用良好,一般不需要增加担保人。如果银行觉得借款人某些方面条件不足,就会拒贷或者要求增加担保。

    贷款的房贷是否需要贷款担保人,银行一般从贷款风险方面考虑,主要是看借款人的条件。比如借款人各方面条件均比较理想,收入高、职业稳定、信用良好,一般不需要增加担保人。如果银行觉得借款人某些方面条件不足,就会拒贷或者要求增加担保。

    在实务中,经与银行达成一致,信用卡持卡人可以对未还账单申请分期偿还,也可以对购车、装修等大额消费申请分期偿还。若持卡人急需现金周转,可以在信用卡预借现金额度内申请现金转账或现金提取。根据相关监管规定,预借现金业务原则上不享受免息还款期或还款额待遇,持卡人确需分期偿还的,可申请办理。

    理性消费是合理使用信用卡的前提。近年来,一些消费者在个人收入无法满足消费需求时,往往会办理多张银行信用卡进行循环透支消费,一旦个人账务管理不善,可能会陷入“以卡养卡”的债务怪圈。更有甚者,少数消费者在信用卡也无法满足自身需求时,会通过其他途径借款,极易落入非法高利贷陷阱,终债务缠身,给个人和家庭带来严重伤害。

    降低购房过程中客户的违约行为,引导购房人理性置业 客户在了解贷款额的前提下,不再盲目地选房,可以准确地根据自己的贷款额选择合适价位的房屋,签订买房合同时更有了可靠的依据,减少了客户在签订买房合同后又违约的现象,降低了买房人和卖房人的潜在风险。

    另外,征信的查询次数也是银行贷款的考核范围,主要要求个人征信查询次数在半年内不能超过6次,如果征信查询次数过多,银行就会认为你有紧急的借款需求,从而影响贷款审批。

    贷款已经成为非常普遍的一个事情了,很多人在有资金需求的时候都会选择贷款,贷款的形式有很多种,例如个人贷款大部分都会分消费贷和经营贷,经营贷款下款的额度较大,但很多人想要在规避银行监控的情况下去使用这笔资金,其实这里是不建议大家这样做的,因为这样做会让银行将我们列入敏感客户,不利于我们与银行的后期合作,所以大家尽量还是不要这样做。

    监管要求个人信用卡透支应当用于消费领域,不得用于购房,不得用空放于生产经营、投资等非消费领域。因此,广大持卡消费者一定要树立量入为出的正确消费观和理财观,对消费、储蓄、负债做好合理规划。

    个人贷款,又称零售贷款业务,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成为一项重要的贷款业务。个人贷款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符合贷款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身份及营业场所证明

    贷款申请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在贷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的证明,以及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固定住所的证明可以是房产证(父母名字的房产证也可),营业场所的证明应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说明正在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对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大修各类型住房时,银行同时为其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而形成的特定贷款组合。

    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含),长不超过3年。个人信用贷款一般不办理展期,确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而不能按期还贷的,经银行同意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可予以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且累计贷款期限(含展期期限)不得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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