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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消防检测,热情周到,服务满意

    2024-11-24 09:26:01 366次浏览
    价 格:面议

    商业大厦消防维保要求

    一、标的:**大厦消防系统设备的维护保养。

    二、服务地点:**市**路**大厦。

    三、服务年限:投标方维保服务期限为壹年。

    四、维护要求:

    (1)投标单位应具备国家认证资质,确保所有维保人员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及操作证件。

    (2)按照行业规范制定维保内容及周期,保证大厦消防系统的完好率100%(即:整个消防系统设备在服务年内正常运行,随时具备启动条件)

    (3)消防控制系统发生故障时,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给予解决(特殊情况无法修复,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系统那能够随时启动,满足大厦使用要求)。

    (4)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甲方要求,为甲方系统无偿提供修理及更换设备零备件。

    (5)在维保合同年内根据委托方实际要求,修改编写温感、烟感编号。

    (6)乙方应有充作的备品备件储备,保证大厦系统设备在故障时能够及时维修。

    (7)根据大厦消防系统的特点,应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保养计划,有专人负责实施。

    (8)维保单位根据维护细则定期进行月检、季检、年检,同时对工程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分别由双方负责人签字存档。(注:年检和季检的当月不再进行月检)。

    (9)月检、季检和年检的维护工作完成后,维保单位应做出维护报告书,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由签字后存档。在不定期巡检期间,若委托方通知维保单位到现场,维保单位两次不按时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视为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10) 对委托方消防系统日常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技术咨询。

    (11)做好每次维保记录,建立客户档案。

    (12)维保单位应帮助客户建立消防系统操作流程和消防规章制度。

    (13)维保单位根据大厦消防系统的特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4)维保单位每月按计划抽样测试部分设备,保证一年内所有设备全部测试一遍。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15)维保单位每年负责请专业的消防检测队伍进行详细的消防检测,包括消防设施检测及消防电气性能检测。出具正规检测报告,报请消防部门备案。

    (16)维保单位完全负责同消防部门的业务,确保不因消防问题而耽误其它工作的正常进行。

    (17) 维保单位应派专人常驻工作,协助处理日常问题。

    (18)维保单位应对在1周之内重复维修2次以上(含2次)的设备进行彻底检修以及更换零备件,以保证大厦消防主机无故障报警。

    建筑防爆和电气防火

    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质的厂(库)房,当爆炸性混合物达到爆炸浓度时,遇到火源就能爆炸。

    爆炸能够在瞬间释放出巨大的能量,产生高温高压的气体,使周围空气强烈震荡,在离爆炸中心一定范围内,建筑或人会受到冲击波的影响而遇到破坏或造成伤害。

    因此,在进行建筑防火设计时,应根据爆炸规律与爆炸效应,对有爆炸可能的建筑提出相应的防止爆炸危险区域、合理设计防爆结构和泄爆面积、准确选用防爆设备。

    电气火灾在整个建筑火灾中占有三分之一的比重,主要有用电超负荷、电器设备选择和安装不合理、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等原因。

    为有效防止电气火灾事故发生,同时为保证建筑内消防设施正常供电运行,对建筑的用电负荷、供配电源、电器设备、电气线路及其安装敷设等应当采取可靠、经济合理的防火技术措施。

    消防设计申报手续需要哪些流程?

    手续:

    步:消防建审资料

    1、平面图纸,加盖装修单位设计资质章;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

    3、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核准名称复印件;

    4、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5、申请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审核申报表》

    7、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98年后建筑物);

    8、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第二步:消防验收资料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

    3、消防产品检验、检测报告(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消防设施、电气、消防产品、装修材料);

    4、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5、竣工图纸;

    6、《验收申报表》;

    7、申请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8、从业人员消防培训证书;

    9、四个能力建设标示化

    第三步消防开业检查

    1、《消防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4、消防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员工岗前消防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申请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火灾探测器的安装

    (1)点型火灾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

    ② 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③ 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④ 在宽度小于3 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点型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 m;点型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 m。探测器距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

    ⑤ 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

    (2)线型火灾探测器和可燃气体探测器等有特殊安装要求的探测器,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3)探测器的底座应固定牢靠,其导线连接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当采用焊接时,不得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

    (4)同一工程中的导线,应根据不同用途选不同颜色加以区分,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电源线正极应为红色,负极应为蓝色或黑色。

    (5)探测器底座的外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cm的余量,入端处应有明显标志。

    (6)探测器底座的穿线孔宜封堵,安装完毕后的探测器底座应采取保护措施。

    (7)探测器的确认灯,应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

    (8)探测器在即将调试时方可安装,在安装前应妥善保管,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腐蚀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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