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形式审查(3个月左右),商标形式审查是指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申请商标注册的文件、手续是否合乎法律规定,若符合法律规定,审查机构编定申请号,确定申请日,下发《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确立申请日十分重要。(2014.05.01实施新的商标法,商标形式审查期1个月左右)
商标实质审查(18-30个月左右)。(2014.05.01实施新的商标法,商标实质审查期9个月)
初审公告
商标的初审公告(3个月)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符合《商标法》相关规定的,允许其进行商标注册。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初审的商标自刊登初审公告之日起三月内没人提出异议,该商标予以注册,同时刊登注册公告。三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经裁定不成立的,该商标即注册生效,发放注册证。
四个步骤:商标查询()—商标形式审查(1个月左右)—商标实质审查(5-—6个月)—商标公告(3个月)—领取注册证(2个月)。
准备申请书件
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4)注册证复印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或代理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提交申请书件
1、直接办理的,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知识产权局。
缴纳续展规费
每件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450元。如果是在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225元的延迟费。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知识产权局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