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木托盘,是以天然木材为原料制造的托盘。
二、木托盘就有以下用处:
1.用于集装、堆放、搬运和运输的放置作为单元负荷的货物和制品的水平平台装置。
2.便于装卸、搬运单元物资和小数量的物资。
3.使用起来相对平稳。
目前国外市场用的比较多的还是胶合板托盘,因为胶合板托盘便宜,免熏蒸 所以出口方面熏蒸木托盘没什么优势了。杂木就是不一样的木材加工到一起了。松木是同一种材质的加工。杂木的稳定性不如松木。松木是一种针叶植物(常见的针叶植物有松木、杉木、柏木),它具有松香味、色淡黄、疖疤多、对大气温度反映快、容易胀大、极难自然风干等特性,故需经人工处理,如烘干、脱脂去除有机化合物,漂白统一树色,中和树性,使之不易变形。 新西兰松(智利):色泽淡黄,纹理通直,干燥易,变形小,力学强度中等,加工性能好适宜制作家具和各种木制品。 阿根廷松:颜色偏黄,密度比较大,容易开裂,色差比较明显 巴西松(乌拉圭):颜色淡黄,文理清晰,力学强度中等,适宜制作家具和各种木制品。 俄罗斯松:与东北松是同一产品,只是因为国界的不同而已,所以如果说是采用俄罗斯松,根本没有必要进口。而东北松的种类很多,红松(生长年限长一些,纹理比较细密,颜色偏红),白松(生长年限短一些,纹理比较粗)。白松包括很多类,樟子松、鱼鳞松、冷沙都是东北松,樟子松易变色,而冷沙是其中质量差的一种松木,根本没有多少的用处。
国家质检总局《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对进境木质包装做出这样的定义:木质包装是指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盛装酒类的橡木桶除外)、木轴、木楔、垫木、枕木、衬木等。不包括经人工合成或者经加热、加压等深度加工的包装用木质材料(如胶合板、刨花板、纤维板等)以及薄板旋切芯、锯屑、木丝、刨花等以及厚度等于或者小于6毫米的木质材料。
此案中,国外发货企业坚持认为集成材属于人工合成板材,和胶合板、刨花板、纤维板性质类似,不属于木质包装。而实际上,集成材是由实体木材的短小料用胶合剂胶合而成,其每块组成部分厚度均大于6毫米,首先从结构上符合木质包装定义。
其次,集成材和胶合板、刨花板、纤维板虽然都是人工加工而成,但是由于原材料和加工工艺的不同,其各自的特性也不同。从植物防疫角度看,集成材在加工过程中并没有改变木材的结构和特点,和原木一样是一种天然基材,仍有携带疫情的风险,所以必须按照天然原木制成木质包装的标准进行检疫管理。而胶合板、刨花板和纤维板一般是用旋切芯、锯屑、木丝、刨花等非天然基材用粘合剂经过人工合成或高温高压制成,加工过程已完全消除了携带疫情的风险,因此可以不认作木质包装进行检疫管理。
第三,集成材加工预处理与木质包装检疫除害处理要求是不相符的。国家质检总局有关木质包装检疫除害处理的方法和过程规定,采用热处理方式时必须保证木材中心温度至少达到56℃,并持续作用30分钟以上;采用熏蒸处理,其处理温度、剂量、浓度和处理时间也有明确规定。检疫除害处理完成后必须施加规定样式的IPPC专用处理标识。而集成材加工过程采用的烘干和处理,目的是为了将木材中的水分及油分烘出,以防止木材开裂变形,使产品具有一定的防腐、防虫性,其预处理的烘干工艺要求保留部分水分,以免影响产品质量,所以集成材的干燥效果达不到检疫除害要求。处理使用的药剂也不是检疫除害处理采用的。
由此可见,集成材和木质包装在处理方式的目的、过程方法和处理效果上都是不同的,两者不能互相替代,所以集成材的预处理并不能消除疫情携带风险。
出口木包装箱各种方式的运输包装均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包装性能检验。分别按GB/T 4857 中21 个标准执行。列入国家“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的 商品,在出口木包装箱产品质量报验的同时,还须申请商检机构对产品的运输包装进行性能检 验;
出口木包装箱产品装箱资料的编制和装箱要求:
1、出口木包装箱产品装箱资料由供货单位按承包单位规定的种类、份数和编制要求制做, 装箱资料须用塑料袋封装 (资料较多时还应另装入一只木箱) ,然后将其固定放置在产品批次发运箱内。资料过多无法装入出口木包装箱时,可单独装资料箱,并将“资料”字样标记在出口木包装箱的品名规格栏目内;
2、出口木包装箱内每一单位零部件均应系有中、英文书写的标签,标签内容包括:设备名称、零部件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图号、图纸序号、装箱单号等;
3、出口木箱内所装实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应与标签及装箱单记载的内容三者完全一致,捆装、框架、裸装及卷装的包装货物,应将装箱单、箱件清单等资料集中装入资料箱。
4、木包装箱装箱清单、箱件清单制作要求是提交国外业主商务单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内外装运、报关的必备文件,也是设备承包、运输、安装等各有关单位进行设备交接的重要依据,必须认真制作,保证质量,做到单单、单货、单证三项相符,准确无误。
5、木包装箱装箱清单以每包装箱、件为单位制作,用以详细表述某木包装箱所装设备或零部件的详细内容,可以同一品名、规格构件为单位,参照箱件清单的做法制作简化装箱单,木包装箱箱件清单是制造厂每批交货总清单,用以说明该批设备各包装箱件的基本情况。
6、木箱装箱清单、箱件清单务必用打字机以中英文对照方式打印,中文在上,英文在下,不得用手写方式填写;装箱清单、箱件清单由木包装箱专业公司或设备制造厂负责编制。由木包装箱公司或设备制造厂再分包的设备或配套设备,仍由原专业公司、设备制造厂统一编制,装箱清单、箱件清单须按规定的份数分页装订成册,联同各种有关单证,于木包装箱装车发运前七天,以快递方式寄交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