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箱包装具有很好的性能,木质材料本身就属于绿色环保材料,它不易产生化学反应,不会腐蚀物品,能够确保产品的,用不着担心对人体的健康造成威胁。在产品出口时使用木箱可以合理的维护产品在运送时不容易面临侵害,而且还可以防水、防潮、防腐蚀等作用,使用木箱包装更为便捷进行运送和货物的交接。出口木箱种类有两种:1、采用符合出口要求的免检板材做成的木箱,通常采用的是9MM-15MM厚度的复合板,也有的叫做三合板或者胶合板。
2、采用实木做成的木箱,然后经过熏蒸杀毒处理,通常指熏蒸处理,或者经过热处理,然后盖上IPPC章,出具正规的熏蒸证明,这样才能达到符合出口要求的木箱。
我们今天主要讲第二种的实木木箱,实木木箱框架主体为原木实木木方,选择的主要木材为白松、马尾松、落叶松、紫云松、榆木材以及木材性质类似的树木。木箱底座和盖板底座一般由滑木、辅助滑木、端木、枕木和底板组成。底座所选用材料均为实木,滑木的厚度不小于10CM,端木和枕木的厚度不小于5CM,滑木、端木和枕木根数根据箱体大小而定,滑木数量至少3道,端木和枕木至少3道。
实木木箱在出境前,必须是中国检疫合格,并有中国相关部门颁发的《熏蒸/证书》,才可出境,出口实木木箱要符合《出口商品运输包装木箱检验规程》SN/T0273-93的规定,并应设有横梁支撑(建议顶板和底板均采用双层板9CM板)。箱板和箱档的木材含水率不超过20%,主要受力部件的含水率不超过25%。底板的厚度不小于18CM;盖板厚度不小于15MM。
大型设备所需的《重型框架出口木箱设计》须全部采用压边接缝或榫槽接缝全封闭式木箱,禁止采用花格木箱。木箱用材为松木或同类材料,不得使用纤维板、竹皮板等其它材料。箱板厚度、箱内框架用料及结构须根据设备的特性和重量设计,确保木箱强度和装卸。精密仪器、仪表、控制盘(台)等电气设备应进行防潮、防锈、防震包装处理后再装箱。设备在木箱内固定牢靠,不得发生移位或窜动。木箱充满度不低于90%。
木箱侧板、护角和棱角侧面胶合板,板的厚度不小于10MM,护棱的宽度不小于19MM,厚度不小于0.5MM,这弯长度不小于10OMM;护角的厚度不小于0.5MM,底边的长度不小于140MM。木箱包装必须采用“螺纹钉”钉制。木箱包装必须有“铁包角”,包角的位置和数量应合理,护棱材质跟钢带一样用薄钢板。
设备装箱时尽量使其重心位置居中靠下,重心偏高的设备尽可能采用卧式包装。重心偏离中心较明显的设备须采取相应的平衡措施,打包时一定要将产品放稳,而且使用打包带将设备进行固定不动,木箱内不可以有死角,保证每一个露在外面的都能包装及时。包装内支撑以及相关加固:包装箱8个侧面必须设立内支撑木方,如果箱体偏大,则必须用木方做米字形支撑,确保木箱强度和装卸,箱体重量若超过5000KG,必须用钢带再将箱体捆扎加固。
现在出口木箱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用于出口贸易的汽车配件、食品、化工、物流等行业产品的运输和外部包装。尤其是大中型机械产品的包装都离不开出口木箱。在出口木箱箱内放入设备时一定要放稳,确保机械设备在出口木箱内牢固。出口木箱的内侧一定要有一层防潮包装,防止外部有害气体进入包装。运输时外部用塑料薄膜覆盖。
熏蒸程序
1.如果输往欧洲的货物为针叶木包装,则须提供熏蒸证明书。
1)工厂所在地不在出口港口所在城市,则熏蒸须在当地工厂进行。
A提前7-8天向当地商检局申请报检;
B提供箱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给商检局;
C与商检局约定时间进行商检;
D工厂须提供熏蒸的场地,如温度低须在室内进行;
F熏蒸完毕后,向商检局索要熏蒸证明书;G付款给商检局。
2)工厂所在地在出口港口所在城市,则熏蒸可委托船代办理。
A向船代提供箱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
B由船代申请报检;C熏蒸证明书由船代连同其它单据一起递给公司;
D付款给船代。
2.输往美国、加拿大的货物无论是何种木质包装,都要提供熏蒸证明书,熏蒸可委托船代办理。
1)向船代提供箱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
2)由船代申请报检;
3)熏蒸证明书由船代连同其它单据一起递给公司;
4)付款给船代。
四、熏蒸的一些要求
1.木质包装物不得带有树皮。
2.熏蒸处理过的木质包装物要尽快出运,同时要注意单独存放,并与其它未处理的木制品、木料隔离。
3.熏蒸证书的有效期为2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