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艺术的存在形式进行分类: 一维设计,泛指单以时间为变量的设计; 二维设计,亦称平面设计,是针对在平面上变化的对象,如图形、文字、商标、广告的设计等。三维设计,亦称立体设计,如产品、包装、建筑与环境等; 四维设计,是三维空间伴随一维时间(即3+1的形式)的设计,如舞台设计等。
工业设计必须是一种创造性活动。工业设计的性质决定了它是一门覆盖面很广的交叉融汇的科学,涉足了众多学科的研究领域,有如工业社会的粘合剂,使原本孤立的学科诸如:物理、化学、生物学、市场学、美学、人体工程学、社会学、心理学、哲学等等,彼此联系、相互交融,结成有机的统一体。实现了客观地揭示自然规律的科学与主观、能动地进行创造活动的艺术的再度联手。
国际工业设计协会联合会自1957年成立以来,加强了各国工业设计专家的交流,并组织研究人员给工业设计下过两次定义。在1980年举行的第十一次年会上公布的修订后的工业设计的定义为:“就批量生产的产品而言,凭借训练、技术知识、经验及视觉感受而赋予材料、结构、构造、形态、色彩、表面加工以及装饰以新的品质和资格,这叫做工业设计。
工业设计又称工业产品设计学,工业设计涉及到心理学,社会学,美学,人机工程学,机械构造,摄影,色彩学等。工业发展和劳动分工所带来的工业设计,与其它艺术、生产活动、工艺制作等都有明显不同,它是各种学科、技术和审美观念的交叉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