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驼性情温驯,伶俐而通人性,除野生种外,还有相当数量的驯良种,被印第安人广泛地用作驮役工具,适于圈养,是南美洲重要的畜类之一。羊驼的毛比羊毛长,光亮而富有弹性,可制成高级的毛织物。世界现有约300万只左右,约90%以上生活在南美洲的秘鲁及智利的高原上,其余分布于澳洲的维多利亚州以及新南威尔士州。
羊驼原是安第斯地区家养的骆驼科动物,包括大羊驼和小羊驼两种。小羊驼生活在高纬度地区,不能负担托运。其毛质优良,是莫切毛织物的重要原料,也是山地间重要贸易物品。大羊驼初是一种高原动物,后来在秘鲁北部海岸繁殖。它是当地驮重的动物,经常用于高地和海岸间的贸易以及从高山到亚马逊河流域的旅途中。还作为祭品或死后的贡品,经常被供奉在莫切重要人物的人物葬礼中。
五百年来,在秘鲁给羊驼剪毛都必须举行一种神圣而独特的仪式。首先,当地的印第安人手握彩色的麻绳,围成人墙,追赶在成千上万的羊驼后面,终将它们赶到用金属栏杆围成的圈里。圈中央是一座石制祭台。祭师选出一对羊驼,把它们的耳朵割下,将其鲜血涂抹于脸颊,并喝下血酒,咀嚼古柯叶,通过这种仪式来祈求羊驼世代繁衍生息。礼毕后才开始剪羊毛,传说印加人要保留剪下的绺羊毛。在秘鲁的潘帕卡雷拉地区剪羊毛活动从安第斯冬至一直持续到六月。
对于高海拔和干旱沙漠地区有很好的适应能力,兼备了牦牛和骆驼的优势。在温带、亚热带海洋性湿润气候的环境中也能很好地生长发育,并能提高生产水平。在高海拔牧区的劣质草场和沙砾、荒漠灌木草场,羊驼比绵羊能更好地保护草原的生态环境,在低海拔牧区,羊驼是桔杆利用率的家畜。